关于做好2011年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
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单位:
为做好2011年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的推荐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各单位严格按照《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的有关规定组织学生开展评选工作,坚持标准,确保“公开、公平、公正”,充分发挥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的导向性作用,进一步推动重点实验室的发展。
二、评选对象
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评选对象包括本实验室固定研究人员所指导的在读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
三、评选条件
申报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的学生应符合《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条件。
四、评选程序要求
(一)申报的学生需提交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申请表及支撑材料复印件。
(二)本次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报名及评审,从11月24日开始,至12月30日截止,各单位按照《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规定的评选程序要求于12月2日前将申报材料分别以电子和书面的形式报至重点实验室办公室进行初审,待候选人确定并公示无异议后,再由重点实验室办公室于12月20日将候选人的名单及初审意见报至重点实验室主任会议进行最终评审并于12月30日前公布结果(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
附件:
1、水文水资源与水利工程科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优秀研究生评选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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